如何界定违法工程分包? 怎么算转包? 最新判定标准出炉!(13)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 , 同时向社会公示 , 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
第十八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专业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 , 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均指直接承接建设单位发包的工程的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承接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专业工程的单位;承包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 。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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