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
保管人义务有: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亲自保管义务;不使用保管物的义务;返还标的物及孳息的义务;第三人主张权利时保管人的义务 。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
【保管合同保管人应承担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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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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