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它既是当事人相互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标志,既是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也是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据 。
调解书是按照调解协议制作的,但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事由的调解协议不予确认: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文章插图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
另外,调解协议如果没有得到法院的确认,便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的效力 法院民事调解书是什么】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具体指那些人呢
- 涉外民事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 民事诉讼先予执行应该交费吗
- 民事案件开庭后最迟何时判决书下达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来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 民事合同纠纷从起诉到判决多长时间
- 什么行政案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民事诉讼中复印件的证明效力怎么样
- 民事诉讼主要受案范围是什么
- 民事诉讼终审后申诉期限是多长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