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人的权利,每一个普通合伙人,不管出资额多少,对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合伙人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同样地执行合伙事务,事实上,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 。
根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文章插图
- 适合求婚或告白的韩剧经典台词推荐
- Shopee或将关闭波兰业务
- 土地证上面积或亩数与实际测量不一样如何处理
- 国有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玩忽职守的怎么追究法律责任
- 梦见鱼在池塘或沼泽中浮游
- 没有房产证或产权手续不全怎么拆迁补偿
- 房屋正北方缺角 屋南北凹或缺角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时
- 梦见日晕或太阳吞噬月亮的景象
- 适合发朋友圈的情话英文 适合发朋友圈的情话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