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 。动产质权的设立要注意下列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
2、设立质权 ,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

文章插图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 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有关动产质权的设立是什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 设立质权 , 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 工作座右铭是什么意思 跟工作有关的座右铭
- 关于风水的诗 风水有关偈语诗
- 关于重阳节的古诗有 有关重阳节的诗句
- 遇到房产证怎么正确进行维权
- 跟桂花有关的诗句 描写桂花诗句
- 人穷真的当风水有关吗 农村人为什么信风水
- 有关保证人资格怎么认定
- 分享一些跟食物有关的宝宝小名
- 一些心情不好的句子 有关心情不好的句子
- 火祭变绿了怎么办与土有关吗 火祭变绿了怎么办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