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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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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