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普陀这些抢手公租房还有房源!这份申请攻略你一定需要→( 二 )
02
申请资格
申 请 主 体:
一、个人申请:包括单身申请、家庭申请 。
二、单位申请:包括单身员工申请、员工家庭申请 。
*普陀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注册纳税在普陀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和普陀区户籍的在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供应 。
*单身人士申请的 , 本人为申请人 。 家庭申请的 , 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 , 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 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 , 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
申 请 主条件:
一、个人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 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 , 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 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
二、单位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必须为注册纳税在普陀区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 单位申请公租房 , 居住使用人(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 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 , 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 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 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 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 , 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三、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 , 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积核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03
所需材料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 , 作出书面诚信承诺 , 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均须至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一、本市户籍(主申请人)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确认意见);
(二)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三)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四)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婚姻状况承诺书、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含有民政部门和档案部门相关印章)等)(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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