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首付款已缴纳, 迟迟不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通知函请签收( 二 )

2016年3月27日 , 您与我公司签订了《XXX房屋认购书》 , 认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XX区XX路XX号XXX区6号楼2单元601号房 , 您所认购的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100.69平方米 , 单价6990元 , 总价703823元 , (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叁仟捌百贰拾叁元整) 。 截止目前 , 您已支付XXX公司203823元(含认购定金10000.00元) , 还欠购房款500000元未交付 。 《XXX房屋认购书》约定:您在交清首付款后 , 剩余购房款应交齐按揭资料供银行审批 , 并配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 长期以来 , 我公司销售部曾经以电话、短信、多次催促您提交按揭资料供银行审批并配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入住 , 但您至今未前来办理 。

您已签订《XXX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 , 按合同约定时间(2016年5月15日)前您未配合提交按揭资料供银行审批并配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 您的行为明显构成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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