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首付款已缴纳, 迟迟不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通知函请签收( 三 )
现再次致函 , 请您务必在2018年1月15日前来XXX销售部提交按揭资料供银行审批 , 并配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或交清购房款后办理入住手续 。 如您仍不能在本通知约定的期限内办理 , 则视为您默许认可如上内容 , 并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 届时我公司将与您解除房屋认购关系 。 您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 , 亦将失去购置优质房产及享受良好物业服务的机会 。
本通知函件系确认违约事实 , 催促您提交按揭资料供银行审批并配合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 交清购房款后办理入住手续 , 以及逾期则自动解除房屋认购关系的凭证 。 自贵方签收或留置(包括邮寄)贵方即生效 。
特此函告!
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 一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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