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第二百零四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 简单签约协议书范本 免费补充协议合同模板
- 公司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三人合伙开公司协议书怎么写
- 写字楼租赁合同完整版 办公室租赁协议模板
- 餐饮加盟合同协议书范本 火锅加盟合同怎样写
- 有关轻伤害鉴定标准赔偿金 轻伤害怎么赔偿标准
-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 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形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断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树木买卖合同范本协议怎么写
- 快递在菜鸟驿站丢了怎么办?怎么赔偿?
- 劳动法辞退补偿金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