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按发生率统计 , 侵权伤害属于职业伤害中的第三大伤害 , 具有工伤与民事侵权双重属性 , 是用人单位回避不了的头疼事 。
一、侵权伤害在《条例》中的地位
关于侵权伤害 , 《条例》只列举了一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 即第14条第3项 。

文章插图
该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
【民法典对侵权行为的最新规定 2022年侵权责任法全文】问题是:职场中的侵权多了去了 , 除非愣头青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实施侵害 。这样的列举 , 只能是挂一漏万 。
二、职场中的侵权伤害
职工履行职务受到他人、动物植物、产品缺陷等伤害的 , 都属于侵权伤害 , 应当认定为工伤 。
侵权伤害常见情形是“他人”侵权 , 包括用人单位侵权、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侵权、第三人侵权 。
三、“他人”侵权的工伤认定规则
(一)用人单位侵权
应当结合《刑法》第240条的强迫劳动罪 , 《劳动合同法》第88条的四项赔偿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2010〕23号)第137条 , 2022年4月我国批准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设计具体规范 。
用人单位除了参加工伤保险外 , 还应参加雇主责任保险 , 发生侵权伤害的 , 承担雇主赔偿责任 。
(二)工作人员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 1191条第 1 款 ,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 , 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追偿 。
(三)第三人侵权
职工因履行职务 , 受到第三人不法侵害导致伤亡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
(四)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竞合 , 咋赔偿才合适
出现侵权伤害的工伤问题 , 在我国的导向是支持“双陪” 。如《安全生产法》第56条第2款、《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实用有毒物品作业场作劳动保护条例》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
但也有例外 , 《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 ,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 , 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 , 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该条文仅规定了“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也即是只规定了工伤医疗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更可能出现的问题没有考虑到: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介入民事侵权的合理性在哪里?追偿不能的又怎么办?
本文认为 , 当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相互交融时 , 最理想的目的是“就高原则”(补充模式) , 毕竟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伤害 , 不可能吃双份药、拄双个拐、发票报销两次 。
实现“就高原则”(补充模式)的唯一路径 , 就是参照《社会保险法》第42条设计:
第一 , 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工伤的 , 由雇主责任险赔偿;未参加雇主责任险 , 又不按《条例》赔偿的 , 由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社保部门征缴 。
- 民法典关于遗产的定义 遗产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 霸气精辟的个性签名 强悍的个性签名
- 淘宝上个人开店可以卖食品吗
- 养狗为什么不能养一对的? 为什么不能养夫妻狗
- 主犯的概念和对主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对主犯怎么处罚
- 瓜皮帽女生怎么戴 瓜皮帽适合女生戴吗
- 德国牧羊犬的优点和缺点
- 祥云手镯风水 祥云美食广场风水
-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罪的处罚是什么样的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