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
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
(一)赠与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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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输合同 。
(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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