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文章插图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
- 汽车美容培训学费多少钱一个月 汽车美容培训学费多少
- 幼儿教师人生格言短文 幼儿教师人生格言大全
- 急救知识培训活动总结 急救知识培训内容
- 关于教师的格言 有关教师的人生格言
- 什么面相的女人不适合外出养家
- 教师节适合搞什么活动 教师节活动方案
- 为什么近年来教师编制越来越难 教师编制考试难度大吗
- 东莞市教师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东莞在编教师真实待遇
- 适合宝妈学的技能培训 宝妈适合学什么一技之长
- 小学教师工作座右铭 优秀小学教师的座右铭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