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总包怎么办( 二 )
答:回答这个问题 , 首先要搞清楚农民工的法律地位 , 农民工在建筑工程中可能以两种身份出现 , 第一种是以个人身份出现 , 作为施工企业的职工;第二种是以民工组或施工队身份出现 , 作为劳务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 。 下面分这两种情况来进行讨论 。
第一 , 农民工以个人身份出现 。 农民工个人与分包人签订的是劳动合同 , 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应该由《劳动法》来调整 。 农民工的法律身份是分包人企业的职工 , 作为分包企业的职工 , 无论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 农民工个人都不可能成为实际施工人 。 按照《司法解释》的界定 , 实际施工人是指违法分包、转包、没有资质的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等无效合同中的承包人 。
因此 , 在分包合同有效的情况下 , 不存在实际施工人的概念 , 此时分包人的身份是施工人 , 农民工的身份是分包人的职工 。 农民工讨要工资 , 只能以分包人为被告 。 在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况下 , 分包人的身份是实际施工人 , 农民工的身份依然是分包人的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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