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父母未对继子女承担教育抚养的义务,此时继子女也就不用承担赡养义务,收养关系解除也不用赡养 。
但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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