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如何处理

如果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是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法律依据】
【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如何处理】

假释考验期满后剥夺政治权利如何处理

文章插图
《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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