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风水 晋中风水大师( 八 )


顶生意一般需三年(有的字号需十年)学徒出道以后 , 先给顶上一厘 , 然后根据每个账期的表现和贡献 , 由大掌柜酌定是否添加生意 。
清代晋中商人的大字号一般每个账期分红为2000两——10000两之间 , 由此看来 , 一个小伙计只要顶上一厘生意 , 就可拿到200两——1000两的分红 。当时普通农民的年收入也就是10两——20两银子之间 , 而当时七品知县的年俸禄为45两银子(另有1000两养廉银) , 这样即使刚顶上一厘生意的小伙计至少是普通农民收入的几倍 , 至少比七品知县的俸禄还要高!如果能顶上五厘生意 , 则与七品知县的全部合法收入(俸禄加养廉银)也不相上下了 。所以 , 在晋中一代便有了“有儿去经商 , 不羡七品空堂皇”的谚语!
晋中商人这种十分有利于员工的身股制 , 强有力地吸引了社会的优秀人才 , 也强有力地稳定了字号的骨干队伍 , 并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 , 从掌柜到伙计 , 无不殚精竭虑 , 尽心尽力 , 从而提高了晋商整体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 。
2、晋中商人独创的标期制 , 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流转速度 。
标期制也是晋中商人的独创 , 是一种在晋中商人中实行的以信用为基础的定期结算制度 , 在晋中商人的大本营和主要活动区域祁县、太谷、平遥、归化城、张家口都实行这种结算制度 。其主要内容是: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个标期 , 在日常的商品交易中买卖双方只是赊账 , 并不结算;只是到了标期的前三天开始进行人欠欠人的账目核对 , 经相互抵顶后的净额 , 必须在规定的标期日前进行现银的交割 。标期过后 , 则各字号继续以赊账的方式进行买卖 , 只到下一个标期 。如果在过标时发生无法交割的“顶标”情况 , 这家字号就会被视为无信用字号 , 各字号就不再与其进行生意往来 , 也就等于被踢出这个圈子了 。
每年的四个标期由当地有影响的一些大字号协商确定 , 分为东口标(张家口)、西口标(归化城)、太原标、太谷标 , 祁县标、平遥标、汾阳标等 。各地的标期间隔基本上根据起镖运现的时间确定 , 如蒋学楷先生在《山西省之金融业》所记载的1935年的春标为:东口二月四日 , 西口二月二十日 , 太原三月三日 , 太谷三月八日 , 汾阳三月十二日 , 其中所间隔的时间正是各地之间起镖运现的时间(此时虽然早已有了票号银行 , 但因标期制远在康熙时就实行了 , 所以或相沿成习 , 或墨守成规 , 此时仍沿用以前的运镖间隔日期) , 这样各地之间相互衔接 , 就形成了一条有序的结算链条 。
据说 , 各地对标期结算十分重视 , 在标期结算这三天如同赶庙会一般热闹 , 商会要组织唱戏 , 各字号则要下馆子请客吃饭;其中春夏秋冬四个标期以冬标最为重要 , 也最为热闹 。
这种标期制度 , 数倍地节省了结算时间 , 数十倍地放大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 为商界高手提供了“一两银子当十两用”乃至“空手套白狼”的巨大商机 。如:一个字号在三个月内做十笔1万两的买卖 , 如果现买现卖 , 他得拥有1万两的资本 , 也得结算十次;而实行标期制度 , 他又会做生意 , 甚至可以没有一分钱就可以做成这十笔1万两的买卖 , 也仅需结算一次盈余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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