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取他项权证不放贷款的分两种情形:
1、因个人征信状况出现问题或者其他让银行感觉不适合放款的证据出现,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解除贷款合同,并配合客户办理资产解押手续 。
2、因银行自身原因导致款项不能及时发放,贷款合同约定了具体贷款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后仍然拒绝放款的话,这属于银行贷款合同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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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可以起诉银行,并就因贷款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损失向银行索赔 。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六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规定约定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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