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证明可以由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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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材料,在哪里弄 分居证明可以去哪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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