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属地属于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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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的管辖地 离婚诉讼属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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