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教授認為:房產稅現在還不能收,否則房產泡沫一捅就“炸”( 三 )

第一 , 按房產稅增值部分收稅最好 。

避免造成過大的房產持有負擔 , 對房產的增值空間收稅最好 , 如果對房產原值收稅 , 那么達不到效果 , 必須與時俱進 , 漲的越厲害的地區收稅越多 , 才能達到房住不炒的目的 。

第二 , 二套房子以上的群體開征 。

首套房作為必需品 , 不應該收稅 , 但是持有第二套房的群體 , 通常都是以炒房作為目的 , 都應該收稅 , 而不是從第三套開征 , 公平合理 , 減小國內貧富差距 。 很多家庭的第二套房都是空置或者出租 , 對買不起房的人來說 , 非常不公平 。

第三 , 租賃房有稅收減免 。

國家發展租賃 , 對市場的存量房以及企業自持房應該有一定的房產稅減免 , 避免房產稅帶來租金上漲對過渡租房群體造成壓力 , 通過升級品牌公寓或者58同城安選房源等租賃形式的房源減免房產稅 , 能達到住有其居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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