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看房子,卻私下與房主交易......法院判賠中介費1.2萬、違約金2000!(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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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介處看好了房子
卻繞過中介成交
2017年4月份 , 廖某因需買房 , 找到寧鄉某房產信息服務部為其介紹房源 。
雙方還簽訂了一份以廖某為甲方、寧鄉某房產信息服務部為乙方的《看房協議書》 , 約定:若甲方避開乙方與第三方私下成交 , 不管該交易是否完成 , 甲方仍必須按照本協議全額支付乙方門店居間服務費 , 同時 , 甲方向乙方承擔不低于1萬元的違約金 。
隨后 , 寧鄉某房產信息服務部派業務員帶領廖某看了幾處房產 , 4月28日 , 他們看了李某寧鄉春城路的房產 。 接著 , 廖某及其兒子繞過中介 , 直接聯系了房主李某 , 雙方協商后 , 廖某以249.8萬元購買了李某位于寧鄉春城路362號的房產 。 在交易成功后 , 將房產過戶到了廖某兒子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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