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 | 住房租賃債的信號燈( 七 )
政策紅利下 , 2018年可謂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元年 , 隨著中央提出“住房不炒”這一定位 , 推出“租購并舉”的頂層設計 , 培育發展以長租公寓為代表的住房租賃市場成為國家從供給側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實現“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舉措 。
一紙文件能為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大開綠燈 , 而這一開口2019沒有關閉的意思:
2018年4月 , 中國證監會、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 , 發行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應當符合這些條件:一是物業已經建成并權屬清晰 , 工程建設質量及安全標準符合相關要求 , 已按規定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相關手續;二是物業正常運營 , 而且產生持續、穩定的現金流 。
業內人士分析 , 政府在重點區域全力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的資本需求 , 長期效果可以幫助傳統開發銷售模式轉為自持運營模式 , 從而真正改變目前房地產開發普遍存在的短視效應 。 這也使得房地產長效機制有了實質性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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