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过低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如果违约金过低,可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 。
商品房违约情况有:
【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过低怎么办】1、交付不能 。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除非出于不可抗力等免责事由,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商品房延期交付违约金赔偿过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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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付迟延 。
3、商品房的质量瑕疵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4、商品房面积短少的责任承担 。依照《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4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有约定,对于依据计算房款的面积误差超过3%部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即超过部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不足部分,则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这样处理,是将出卖人交付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视为瑕疵给付 。这样规定,一方面能促使出卖人规范开发、销售楼盘,另一方面给买受人比行使解除权获得更多的优惠,通过经济手段来促使合同有效,避免出现房地产逆向流转的后果 。
5、关于房屋朝向、间距、位置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违约责任承担 。
6、关于绿化、配套设施以及装潢不符合约定或规定的责任承担 。出卖人为吸引买受人,在预售时都会对绿化率、配套设施等作出承诺,但许多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往往不能兑现允诺 。一般认为,这些违约并不导致生命财产遭受危险,也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因此不能认定为根本性违约,不应行使解除权,买受人可以就此主张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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