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監督一起詐騙案:案結后騙的拆遷款也得退
案結了 , 騙的拆遷款也得退 上海青浦:對一起詐騙案開展財產刑執行監督
本報訊(通訊員馬碩)近日 , 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舉辦刑事執行案件追繳非法所得發還儀式 , 被害單位收到了罪犯陳某家屬代為退繳的1400余萬元執行款 。
陳某原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 因騙取政府拆遷款 , 2017年10月被青浦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個月 , 剝奪政治權利四年 , 并處沒收財產30萬元 , 違法所得3000余萬元予以追繳 。 后陳某上訴 , 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于2018年2月作出終審裁定 , 駁回上訴 , 維持原判 。
2018年7月 , 青浦區檢察院在梳理財產刑執行檢察監督案件過程中發現 , 陳某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數額特別巨大 , 而法院尚有2900余萬元款項未執行到位 。 該院在發現監督線索后 , 立即著手開展財產刑執行監督工作 , 找準切入點和突破口 , 夯實證據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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