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没有约定的话一般是要去欠款人户籍所在地法院的,如果欠债人在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借钱给对方的时候有转账凭证的能证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文章插图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 最欠揍又搞笑的网名 搞笑又很欠揍的昵称
- 侮辱罪起诉前的准备有哪些
- 异地夫妻怎么离婚起诉 夫妻双方异地
- 欠钱不还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借钱不还
- 不交物业费物业起诉会怎样 物业费不交会怎样
-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男方起诉离婚
- 男方欠网贷不还女方要还吗
- 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是否可以起诉
- 离婚诉讼被告不收传票 离婚官司
- 欠钱几年不能起诉 欠钱多少年就不能起诉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