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离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由于配偶一方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 , 如男女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 为维护受害一方的权益 , 受害一方有权要求侵权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的制度 。
是否需要赔偿 , 要看你有无过错的情形 , 因出轨导致离婚的 ,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去法院起诉可以得到一定损害赔偿 , 具体金额由法院判定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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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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