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將至,2019年這3項物業費還是別交了!( 三 )
第二種: 物業公司自己私自更改該服務標準和服務內容 , 在沒有經過與業主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提高了收費標準、收費范圍 ,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 是不允許的 。 例如原來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收費標準是每平米2元錢 , 過了兩年之后 , 物業發現2元錢太低了 , 周邊很多小區都是已經收到了3元錢每平米 。 這個時候物業主動提出加錢 , 并且沒有任何新的標準征求業主同意 , 這樣的收費款項可以不交 。
小編提示 , 作為業主一方 , 不管是與物業產生了任何費用情形 , 都應該留個心眼 , 要準備和收集好相關資料 , 真的到了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證據的時候 , 業主空口無憑是不行的 , 物業不會承認業主也無可奈何 。
第三種:天然氣開口費等費用 , 國家早就取消 。 不管是開發商收取還是物業收取都是不合理的 。 這個時候業主可以拒絕交錢 , 并且最好要收集好相關證據、保存好與物業之間的任何資料 , 如果真的相互之間出現了隔閡矛盾 , 業主憑借著有理的證據資料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 根據國家規定 , 天然氣開口費在幾年前國家就已經取消了 , 現在有的開發商仍然會向購房者收取 , 也有不少前期物業公司向業主收取這個費用 , 可以直接拒絕交納 , 并告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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