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仲裁阶段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 。
劳动案件法院诉讼阶段应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
【法律依据】

文章插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 仲裁裁决协议书何时执行
-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 提交劳动仲裁后要多久才会有结果
- 主动签离职是否还可以劳动仲裁
- 拖欠工资未上社保去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哪些材料
- 用人单位不发加班费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 工伤死亡赔偿金分配的标准
- 劳动仲裁收费吗一般收费是多少 劳动仲裁怎么收费的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