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必须与罪犯的主观意志相结合 , 又须有相应的退赃事实 。这样的退赃才具有刑事法律上的意义 , 才有量刑上予以从宽的理由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 , 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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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 , 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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