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有什么

民法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有: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民法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有什么】

民法规定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有什么

文章插图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6、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