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断、治疗过程中因医疗技术上的过错,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文章插图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三、规定了三种特别的免责事由: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即使没有救活,也不承担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由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行为执行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间,最终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的,医院不需要承担责任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狗男与鼠女结合好不好 狗男鼠女适合做夫妻吗
- 商品发布管理规则有哪些 商品发布不规范
- 双12特色卖家考核不看销量
- 哪几种房屋不能出租 有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 2021年3月2日日子好不好
- 2020年10月13号出生的人好不好
- 2002属马女性格 2002属马女孩运势
- 你不知道的直通车核心推广思维
- 2002属马人一生的命运
- 长倒三角眼的男性是不是比较奸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