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遗嘱执行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执行人由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 。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
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执行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
【法律依据】

指定遗嘱执行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怎么确定遗嘱执行人

文章插图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继承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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