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文章插图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走人吗
- 装修期间高空坠物如何赔偿
- 支付宝等27家机构支付牌照获准续期
- 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
- 试用期医保不交社保如何维权
- 70年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判
-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怎么计算
- 房子到期但是房客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 担保连带责任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 孕期能否办理离婚 孕期离婚怎么办理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