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 业主享有下列权益: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 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 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文章插图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 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 房屋的方位要在哪里才能走大运
- 怎么拟离婚协议书才是合法的 离婚协议书是否自己拟
- 使人心酸想哭的微信心情说说
- 酒后驾驶与醉驾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 2021年公历4月份搬家吉日
- 单身女孩子的个性签名47句
- 头脑聪明有智慧男人面相
- 成为小类目“中国书法”的好司机
- 店铺流量分析的方法 巧抓店铺自然流量诀窍
- 精通直通车养词的二大核心招式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