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接受方继续占有财物就失去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构成不当得利,理应返还 。
由于恋爱关系的特殊性,双方没有法律承认的身份关系,但是又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 。建议热恋期的男女保持冷静,恋爱期给予对方财物要慎重,尤其是常见的买房、借款等问题 。共同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购房合同中,或者让对方打张收条,并注明收款的用途,以免日后出现纠纷时难以解决 。
法律依据:
【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可以要回吗】

文章插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一方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 处于缓刑期间的人可以做公司法人代表吗
- 夫妻分居时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 现实生活中甜甜的恋爱故事 恋爱故事真实
- 2022年4月份领证黄道吉日
- 未成年期间故意伤害缓刑期间又致人轻微伤怎么判
- 请事假会不会中断员工的社保
- 怀孕后男方不负责任可以告他吗 怀孕了
- 春节期间森林防火标语 春节森林防火标语
- 淘气值怎么赠送 淘气值能兑换什么
- 疫情期间物价哄抬的处罚是什么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