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科技发展趋势 科技进步法为开放共享护航( 三 )


第三 ,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确立的开放科学的原则 , 我们需要梳理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 针对科研成果、数据和科学设施 , 进一步规范强制开放和推荐开放的范围 , 明确违反开放要求的法律责任 , 并出台鼓励开放的相关措施 。
第四 , 支持共享平台建设 。 开放科学离不开共享平台 。 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 , 我们需要加大力度 , 从政策和资金等方面支持共享平台的建设 , 包括开放获取期刊、开放获取网络平台、开放获取存储库、科学数据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等 。
随着开放科学举措的推进 , 科技界的信息交流将更加顺畅 , 合作共享将更为便利 。 开放科学将为我国科技进步提供强大推动力 。
(作者 闫文军 系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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