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人因穿山甲將被提起公益訴訟 吃穿山甲真的大補嗎?( 五 )

  面對利益誘惑鋌而走險

  起初面對食客吃穿山甲的要求 , 被告人坦言也有過猶豫 , 擔心出事 , 但最終抵不住利益的誘惑鋌而走險 , 努力尋找穿山甲貨源 , 并非法收購、出售 。

  2018年6月 , 兩只活體穿山甲從上海市寶山區高某夫婦手中 , 以16640元的價格被出售給上海市嘉定區杜某;杜某以17800元的價格出售給江蘇省溧陽市遲某;遲某以12000元的價格將其中一只出售給本市的李某 , 另一只以10000元的價格出售給本市的鄭某夫婦;鄭某夫婦又以11600元的價格轉售給常州市金壇區沈某夫婦;沈某夫婦又以15780元的價格出售給本區的張某;張某只是幫忙跑腿找一家酒店加工穿山甲 , 就從中得利3800元;最終 , 這只穿山甲一個月之內經過6次轉手后 , 以19580元的價格被端上了餐桌 。 從8000多元到1.9萬元 , 每次轉手都能從中獲取1000多元到4000多元不等的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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