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的 , 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 ,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 , 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 , 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文章插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是怎样的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一样的吗
-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
- 承租人应按什么期限交租金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
-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 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
- 承租人能对租住房屋改变用途或进行装修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