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四 )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 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 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 , 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 。 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 。 初步询价时 , 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 , 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 ,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 , 要求网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 , 具体如下: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 , 网下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初步询价报价记录 。 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 , 应当一次性提交 。 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 , 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 , 原则上不得修改 , 确有必要修改的 , 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 , 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 , 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 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后续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控制度的重要依据 。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 。 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万股 , 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 且不得超过500万股 。 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 ,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 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22年2月25日(T-4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 或未于2022年2月25日(T-4日)中午12:00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5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 , 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 ,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 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 , 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与提交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不相符的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报价无效;
(7)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黑名单、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中的网下投资者;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 , 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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