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套現灰色產業鏈:用pos機刷卡發展下線拿分潤( 六 )
對此 , 北京德恒重慶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建認為 , 套現不等同于取現 。 除代朋友刷卡消費外 , 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后 , 沒有得到商品 , 也沒享受任何形式的服務 , 而是拿到了現金 , 基本上可以認定持卡人對套現行為是明知的、存有惡意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表示:違反國家規定 , 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 , 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 , 情節嚴重的 , 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
這位律師的觀點是 , 打擊銀行卡犯罪 , 首先要完善立法 。 在法律層面嚴格界定非法套現的構成要件和處罰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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