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種情況還真不是( 三 )

在新婚姻法發布之后 , 房子的產權有出資方決定 , 如果在結婚之后 , 動用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買房 , 出資方視為夫妻兩人 , 房子自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 但是婚后房產還是父母買的呢?

來自宣城的一位姑娘提到 , 自己和男朋友已經談了五六年 , 雙方都在南京工作 , 眼看著就要結婚了 , 該買婚房了 , 但是男方的哥哥更加緊急 , 因此男方父母決定先給哥哥在南京買一套房 , 讓自己夫妻倆暫時住在宣城的房子里 , 等到結婚之后 , 再給他們倆買一套房 , 不用女方夫妻倆出資 , 至少首付由男方父母全包 , 女方也確實相信 , 結婚之后 , 過上一兩年 , 男方父母確實有能力再給他們再買一套房 , 也確實能保證承諾兌現 , 對于婚后變卦的擔憂純屬多余 , 只是目前資金確實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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