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中的电子烟:真的没有危害?真能帮助戒烟?(18)
2018年9月 , 河北省秦皇岛的控烟管理办法意见稿中提到"吸烟"是指拥有或支配点燃的烟草制品或电子类烟制品 , 不论是否实际吸入或呼出烟雾 。 2018年10月 , 张家口也发文拟将“吸烟”概念扩大 , 要求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制品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
在北京 , 北京市卫生和计生监督所相关人员也已表示 , 未来本市将加强电子烟危害及管理模式的研究 , 探索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的可行性 , 为电子烟的管理提供相关依据 。
电子烟已不再是“安全港”! 你抽烟吗?对电子烟又有何看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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