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起张家口“黄金佳案”第三次资金清退开始!领取地点看这里!( 二 )

1.时间安排:自2019年3月22日起组织实施 。

2.领取清退资金需携带材料:

(1)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查确认登记确认单(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受托人具有代为领取清退资金的权限)、核查确认登记确认单(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已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继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清退地点:

(1)赤城县

清退地址:河北银行赤城支行(赤城县霞城大道东大豪苑小区东门北行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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