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起张家口“黄金佳案”第三次资金清退开始!领取地点看这里!( 五 )
五、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电话通知要求 , 分批分次带齐材料到指定清退地点办理第三次资金清退相关手续 。
2.对寻衅滋事、故意扰乱清退现场秩序 , 影响清退现场工作开展的人员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3.集资参与人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 若因集资参与人提供虚假材料、重复申报等个人原因领取清退资金的 , 由该集资参与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重复申领资金进行追缴 , 由此产生的额外开支和费用由该集资参与人承担 。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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