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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 成熟的IP资源转化为主播, 是有一定带货门槛的, 而虚拟形象偶像化的培育路线, 又有多大程度能为电商场景所用, 也尚未跑出一套方法论 。 但品牌的自建形象, 或许能够成为平衡带货与虚拟偶像的最优解 。
对品牌来说, “造星”是很划算的生意 。 一方面, 品牌们需要用更年轻化和互联网化的表达方式, 去传递品牌价值, 基于品牌而生的虚拟形象是很好的载体, 另一方面, 相比高价聘请主播带货, 自有的虚拟形象能够创造更大的价值, 并且可以在站外实现独立的IP运营 。 比如花西子, 会用小西的IP形象在微博形成互动, 为品牌透出拟人化的表达 。
而对于有明显特色的品牌来说, 本身就与虚拟形象之间有一定的连接 。 比如在柳夜熙火了之后, 很多网友都猜测第一个找柳夜熙代言的品牌应该是花西子 。
【抖音虚拟偶像涨粉百万,这个“虚拟人”离带货还有几步?】现在看来, 柳夜熙的带货之路应该与同矩阵账号类似, 结合自己的短视频内容, 植入一些美妆品牌 。 但实际表现究竟如何, 或许还是要等到整个虚拟偶像市场进入下一个阶段, 才会有所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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