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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淘宝客您好:
大促期间 , 若淘宝客有短信营销的方式 , 淘宝联盟提醒您对短信营销方式进行进一步规范:
1、不得未经对方事先同意擅自推送信息 。 若对方已明确拒绝、退订则不应再发送短信 。
2、短信中务必需要说明退订方法!
3、短信内容中 , 需要在短信中明确注明发送者的名称 , 例如:公司名称、软件名称、网站名称、用户名称等 , 即签名【】符号里面的内容必须是代表发送者团队或身份的名称 。 签名应当包含短信备案的发送者名称 。 (不能以【值得买】【狂欢节】【超级红包】【双十一】等其他淘宝/天猫 等阿里集团相关名义以及他人品牌词 , 或者其他无法表明发送者身份的词作为签名) 。
【发短信导致淘宝联盟扣分,短信营销规则说明】4、不得使用虚假或易使用户误会的言辞或推广用语等 。
5、不得频繁给同一用户发送短信 , 将对过度触达的淘宝客or推广订单做预警 , 若用户被过度触达而引发投诉、举报、负面舆论等情况的 , 经阿里妈妈核实确认后会根据违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扣分、冻结订单等处罚(例如:单用户10分钟收到8条文案一样的短信 , 消费者头痛 , 淘宝客短信也没有点击 , 还会增加无效推广成本!)
请您尽快进行自查自检 , 对不符合短信签名要求的内容进行更改 。 即日起 , 淘宝联盟会加强线上排查 , 对于违返短信文案推广规范的行为 , 严重情节会有佣金冻结的后果 , 请规范推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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