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被罚款2.4亿

连续10年财务造假 , 乐视网最终受到了严厉处罚 。 昨日晚间 , 证监会官网披露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与市场禁入决定书 , 详细披露了乐视网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的违法事实 。

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被罚款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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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被罚款2.4亿】据披露 , 证监会对乐视网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证监会分别于去年11月10日、12月1日、12月2日举行了听证会 , 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 目前 , 案件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
经证监会查明 , 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 , 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证监会指出 , 首次发行阶段 , 乐视网通过虚构业务及虚假回款等方式虚增业绩以满足上市发行条件 , 并持续到上市后;2010年乐视网上市后 , 除利用自有资金循环和串通“走账”虚构业务收入外 , 还通过伪造合同、以未实际执行框架合同或单边确认互换合同方式继续虚增业绩 。
根据对乐视网、贾跃亭等主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证监会做出了处罚以及市场禁入决定 。
在最近 , 国家证监会网站就发布了公告 , 细数了贾跃亭的 5 大违法行为:
乐视网于 2007 年至 2016 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 , 其报送、披露的申请 IPO 相关文件及 2010 年至 2016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
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
乐视网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
证监会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亿元 , 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亿元 , 对时任乐视网财务总监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 。 乐视网其他时任高管吴孟、刘弘、贾跃民等人也被处以了相关罚款 。 因贾跃亭、杨丽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 , 证监会还对此二人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证监会表示 , 在禁入期间内 , 相关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 ,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采访人员 熊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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