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计划生育条例(新疆计划生育条例2017)
新疆超生罚款标准
如今 , 多生孩子不像以前那么严格了 。 与上世纪90年代不同的是 , 当时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阶段 , 政策比较紧 。 现在 , 只要你给钱 , 我就给你开个账户 , 额外生活社会照顾的费用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 。
1、超家庭需到所在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手续 , 并缴纳超家庭社会抚养费 。 费用根据超生情况的不同而不同 , 具体金额由区县计生委根据当地经济情况确定 。
2.对于不能一次性支付的特殊困难户 , 可先支付一半的额外生活社会抚养费 , 后续支付计划可分阶段、分批次制定 。 超生户持计生委提供的证明和手续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收集程序:
1.征收程序是指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 , 履行对不符合规定生育条件的当事人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程序 。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 , 由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决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书 。 计划生育部门也可以出具委托书 , 委托当事人所在单位代为领取 。
三、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 , 对不符合生育规定的 , 要调查当事人 , 填写《调查笔录》 , 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靠 。
4.经确认当事人不符合生育条件的 , 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 并填写《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
5.《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征收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交付当事人 。 当事人缺席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签名;当事人指定代收人的 , 服务人员可以向收件人说明代收决定并签收;或者当事人的代理人拒绝签收征收决定的 , 送达人员可以要求当地组织(单位)的代表或者其他人到场见证 , 说明征收决定的内容 , 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 留《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在当事人处作为送达 。
不及物动词《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自交付之日起生效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 , 可以向作出征收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申请分期缴纳 。 经调查批准 , 当事人应与作出征收决定的部门或机构签订《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协议书》 , 并按约定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 最长不超过两年 。
【新疆计划生育条例2017 新疆计划生育条例】
七、当事人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不服的 , 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 , 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 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填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 , 并按规定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当事人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后 , 收取社会抚养费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自治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