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分销市场规则大全( 二 )


第十三条
【审核期限】天猫分销将自申请资料交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 审核完毕后站内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审核结果 , 如果审核未通过将同时答复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
第十四条 【入驻操作】供应商通过天猫分销审核后 , 可在审核通过之日起登陆天猫分销进行相关操作 , 包括基本信息录入、产品发布与导入等 。
第二节分销商入驻
第十五条 【基本入驻条件】分销商入驻天猫分销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注册为淘宝会员;
(二)至申请入驻时 , 该淘宝会员无《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
(三)签署《天猫分销分销商入驻协议》;
(四)符合天猫分销关于特定分销商入驻的特殊要求;
(五)天猫分销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要求 。
第三节服务商入驻
第十六条【基本入驻条件】服务商入驻天猫分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已注册为淘宝会员;
· 至申请入驻时 , 该淘宝会员无《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中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
· 签署《天猫分销服务商入驻协议》;
· 符合天猫分销关于特定服务商入驻的特殊要求;
· 天猫分销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要求 。
· 在绑定的支付宝账户中足额存入入驻保证金 , 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整;
· 入驻服务商有企业资质 ,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 。
第四章 经 营
第一节 产品/商品发布
第十七条 供应商在天猫分销发布产品信息时 , 须遵守《淘宝规则》或《天猫规则》关于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规定 , 同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发布授权】供应商成功入驻天猫分销后 , 需开通产品品牌授权后方可发布相应品牌产品或信息 , 发布的产品或信息必须是其自有品牌或被授权范围内的品牌产品或信息 。
(二) 【发布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发布产品:天猫分销后台直接发布;
(三) 【发布类型】
1、 供应商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淘宝规则、天猫规则及其相关规则禁止发布的产品或信息 。
2、 供应商不得在天猫分销任何类目下 , 发布非自有品牌或未被授权的品牌产品或信息 。
3、 供应商不得在天猫分销发布二手或闲置产品、被淘宝监管中的产品 , 且不得以拍卖、自动发货形式发布产品或信息 。
4、 供应商不得发布天猫分销自身管理要求禁止发布的产品或信息 , 包括本管理规范第十五条所列类目相关产品或信息 。
第二节 分销关系
第十八条 【分销关系建立】
(一)分销商在线申请并经供应商审核通过后或由供应商发起邀请并经分销商同意后 , 则双方可确立专有市场分销合作关系(下称“分销关系”) 。 分销商向供应商提交合作申请后 , 如申请在七天内未被处理 , 天猫分销系统将自动按审批超时处理 , 该申请将自动作废 。 分销商须重新提交合作申请 。
供应商向分销商发出合作邀请后 , 如邀请在七天内未被处理 , 天猫分销系统将自动按审批超时处理 , 该邀请将自动作废 。 供应商须重新发出合作邀请 。
第十九条 【分销关系终止】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 , 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的分销关系将终止:
(一)供应商与分销商通过自行协商终止分销关系;
(二)分销商因符合本规范清退条件被天猫分销清退的 , 该分销商与所有对应供应商的分销关系将自动终止 。
分销关系终止后 , 供应商应配合分销商完成供应商与分销商之间的交易订单及其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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